漢字循根——舍、得
錄入時間:2014/1/16 13:39:30
在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中,“舍得”是一種人生哲學。舍得,先舍后得。小舍小得,大舍大得,不舍不得。有舍比有得,有得必有舍。
小篆
《說文》:市居曰舍,食部曰館,客舍也,此一解。意思就是宿舍,客人居住的地方。第二解為:“舍,可止”。意思是:舍,可以停止,休息的地方。后引申為凡止之稱。即“凡止于是曰舍,止而不為亦曰舍。其義異而同也。”(《說文》)意思就是說:知道適可而止是舍,知道適時不為也是舍。
“舍”字,小篆與金文基本相同,“
”表示屋頂,“
”表示立柱加與屋頂鏈接的部件(即斗拱)。據查,我國周代建筑已經使用“斗拱”這種合理承力而又美觀的建筑構件了。至于下部的“口”,從建筑角度講,應該是屋下之基石。當然,也有“人居于其中的意思。”
甲骨文
小篆
甲骨文“得”字,左為張開的貝殼,右下部為一只手,意為用手得到珍貴的貝。這就是會意字“得”的意思。即“得到”、“獲得”等。金文和小篆為什么又加“彳”旁呢?有專家推斷為:得到寶貝,又拿著走了。所以,《說文》的解釋是:“行有所得也。”
“得”字的本義是“得到”或“獲得”,如:“不入虎穴,不得虎子。”(見《后漢書·班超傳》)。
“得”還可引申為事情做對了的意思,如:“歷古今之得失。”這個“得失”就是“對與錯”的意思。
另外,“得”字還有“能夠”或“可以的意義。”如晁錯的《論貴栗疏》中有這樣兩句話:“春不得避風塵,夏不得避暑熱。”這里的“不得”就是“不能”的意思了。
在現代漢語中,“不得已”和“使不得”中的“得”,也是“可以”或“能夠”的意思。
再例如:“這件事得他去辦。”中的“得”卻是“必須”或“須要”的意思,所以要讀成第三聲發音。
舍得”一詞,最早出自佛經《了凡四訓》。舍得,原意是付出,不吝嗇。現在,上升為一種人生態度和人生智慧。舍與得猶如水與火、天與地、陰與陽一樣,是既對立又統一的一個概念。其相生相克,相輔相成,存于天地,存于人世,存于心間。既存于日常生活的細節,有囊括了萬物運行的規律。其實,萬事萬物均在舍得之中,達到和諧與統一。看淡得失人無憂,看破生死自從容。縱觀一生,人從無到有,因有而失,因失而痛,因痛而苦。由小而大,由大而老,由老而終,復歸于無。因此,不要因為由無到有就歡欣,從有到無則悲傷。其實,又有何歡?因為有以失去為代價。無又何苦?人生終歸于無!有無相生、有無更替,便是人生。
看淡一切,達觀為人,自然舍得,便是智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