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循根——神、氣、韻
錄入時間:2021/7/22 15:15:34
“韻”是書畫美學史上最為核心的審美概念,她與“神”結合,構成“神韻”,與“氣”結合,構成“氣韻”。進而還衍生出大量相關的美學概念。如:“風韻”、“清韻”、“逸韻”、“雅韻”、“趣韻”等等。
由此,“韻”成為中國古代書畫文論共享的核心概念。

在甲骨文中,申、電、神本是同一個字,申的甲骨文像神秘的霹靂、為不同方向開裂的閃電。古人認為天神發怒至高無上。當“申”的“閃電”和“天神”本義消失后,金文“神”再加“示”表示祭祀,表示祭拜天公。篆文在金文的基礎上進行了整理。
神,的本義為“天神”,后引申為“萬物的主宰”。如“神仙”、“神靈”等。再引申為“掌控肉體的靈魂、意識”,如“神采”、“神氣”、“神態”、“神色”等。產生的成語有:“聚精會神”、“神魂顛倒”、“貌合神離”等。當形容詞用時有:“神妙”、“神奇”、“神品”、“神乎其神”、“神機妙算”等等。

氣,在甲骨文中是一個指事字,上下兩橫表示天地,中間一橫代表天地之間的氣流。據考,金文為了區別數目字“三”,起筆第一橫或上下兩橫都添加了折筆。篆文的歸整,字將“氣”字由指事字變成了象形字,真如氣流起伏的樣子。
“氣”是天地間容易漂移、擴散的氣流,“氣”是人體內因腸胃消化食物而產生的氣體。
“氣”當名詞使用,表示“自然界擴散的氣體”時如:“氣味”、“氣體”、“氣流”、“天朗氣清”、“秋高氣爽”等。表示“食物消化而產生的腸胃氣體”時,有“腸氣”、“胃氣”等。表示“人體原始的氣態、精華能量”時,如“氣息”、“氣力”、“火氣”、“運氣”等。表示“精神狀態”、態度、風格時,如“氣度”,“氣質”,“氣色”、“氣勢”“朝氣”等。

韻,無甲骨文、金文。篆文為“音”加“員”,“員”表示渾圓的鼎口。造字本義為從缶吹出的,柔和悅耳的聲音。
表示“缶吹出的柔和悅耳之音”,如“韻調”、“韻律”。表示“柔和而和諧的和聲”如“琴韻”、“音韻”。表示“柔和而和諧的氣質”如“風韻”、“氣韻”、“韻味”。
在中國古代書畫理論中,神、氣、韻三者既是三個獨立的美學概念,又相互影響、相互依存。
南朝時,“神”從“形”中完全獨立出來。這不僅表現在南朝的書法批評中,在文學、繪畫領域也都對“以形寫神”作出強調。如:“書之妙道,神采為上”,“傳神寫照”等。兩漢魏晉后,“神”雖然一直占據審美批評核心地位,但還是常與韻整合為一個統一的概念。直至唐代張懷瓘創立書法“神、妙、能三品”,“神”高居首位,而“韻”也只是被包含在“神”之中而未被單獨確立。“韻”作為審美概念正式確立是北宋。
“韻”本是一個音樂概念,作為美學概念產生于魏晉之際。古人認為,音樂不僅是藝,而且關系到教化風俗的文化核心。因此,“韻”還指人的品格風貌,是衡量雅與俗的一個標準。
“氣”的重視由魏三國開始,曹丕首倡“文以氣為主”。南朝謝赫提出“六法”,“氣韻生動”列“六法之首”,才將“氣”這個美學概念推向相當的高度。